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8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重點領域信用監管的實施意見》(國市監信發〔2021〕28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9〕12號)和《寧波市電梯安全條例》的精神;引導電梯施工、維保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提高電梯施工、維保質量,加強和規范我市電梯施工、維保質量的安全信用管理,市市場監管局起草了《寧波市電梯施工、維保質量安全信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建議和意見,相關建議和意見可以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反饋。
通信地址:鄞州區和濟街69號寧波市市場監管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521室;
聯系人:邵永青;聯系電話:89189731;
電子郵箱:151904511@qq.com。
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22年5月6日。
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日
寧波市電梯施工、維保質量安全信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doc
相關部門對《寧波市電梯施工、維保質量安全信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和采納情況匯總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反 饋 意 見 | 采 納 情 況 | 未采納理由 |
1 | 市市場監管局法規處審查意見 | 建議調整第七條第四款、第二十一條第4點中的“通報批評”的表述,將“通報批評”修改為“通報”。 | 已采納 | |
2 | 市市場監管局法規處審查意見 | 建議將第二十一條中的“施工、維保單位出現以下警示信息之一的”修改為“施工、維保單位出現以下不良行為記錄或警示信息之一的”。 | 已采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