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日報第A3版2025年3月28日
記 者 王嘉彬 通訊員 陶穎 龔穎
昨天,記者從市消保委了解到這樣一件案例:60多歲的杜先生從某短視頻平臺上購買了一臺名為“LTE無線數據終端隨身WIFI”的產品。商家宣稱僅需要4.5元就可以享受100G流量,杜先生遂花費19.9元購買了設備。收貨后,杜先生發現該設備需掃碼充值300元才可以激活,并進行了充值。隨后杜先生認為不值,就向商家提出退貨并退還充值金的請求,后遭拒絕。
隨著網購的普及,不少老年人也會“跟風”,杜先生就是這一群體的一個縮影。由于許多老人對不少新興產品缺乏概念和甄別能力,不少網絡商家就針對這一群體進行誘導消費,對本該約定的合同條款進行隱藏或是避重就輕。
“近年來,不少老人也加入到了網購浪潮,相關消費投訴案例在增加。”市消保委相關負責人說,在本次交易當中,杜先生作為弱勢群體,商家應當盡到完整的告知義務。
最終,在市消保委工作人員的積極協調下,商家同意了杜先生退貨退款的請求。
市消保委也提醒廣大消費者:首先,在進行網購時,不要因為商家的誘導而一時“腦熱”,購買一些自己不需要的產品。其次,在購買個別價格與商品價值嚴重不符的產品時,應當仔細閱讀相關產品介紹。此外,當老人們想過一把“網購癮”時,子女應當幫助仔細甄別,避免權益遭受侵害。最后,在購買商品時,消費者應當主動索要發票,并留存消費記錄,有助于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