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日報第A4版2025年4月1日
記者 王嘉彬 通訊員 陶穎
近日,一則“喊跑腿接送孩子”的短視頻在抖音平臺火爆出圈并引發效仿熱潮,不少家長為圖便利,嘗試通過跑腿服務解決孩子上下學無人接送的難題。
寧波市消保委昨日發布風險提醒,明確指出此類行為涉嫌監護失職、合同失效及非法營運等多重法律風險,并呼吁家長停止這一危險操作。
隨著生活節奏加快,跑腿服務逐漸延伸到代取物品、代辦事務等領域。部分家長認為,既然跑腿平臺對騎手有監管機制,委托其接送孩子“理應安全”。記者在社交平臺發現,已有家長與騎手私下達成長期接送協議,將孩子的安全完全托付給平臺審核機制。殊不知這一看似合理的行為無形之中已經觸碰了法律紅線。
“‘跑腿送學’這種現象,易造成家長監護失職與承擔民事責任的問題。”寧波市消保委公益律師張琰茹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對未成年人承擔監護職責,其中就包括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同時,記者了解到,跑腿騎手通常不具備專業保育資質或校車服務許可條件,家長單方面委托其接送孩子上下學,存在監護失職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諸如“美團跑腿”之類的主流服務平臺,早在服務協議中就明確將“接送孩子(人)”列入《禁止幫送名錄》中,家長與騎手私下達成的協議可能因違反平臺規則或違背公序良俗而無效,一旦發生糾紛,將導致當事人維權困難。
“若接送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兒童走失或意外傷害,家長可能因未盡審慎義務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甚至面臨監護權被司法干預的風險。”張琰茹分析道,如果出現危險,對孩子及整個家庭造成的傷害毋庸置疑,并且一次服務中就涉及消費者、騎手、商家等主體,隱藏著許多連帶風險。
張琰茹指出,對于騎手來說,“跑腿送學”可能因涉及非法營運遭遇行政處罰,在接送過程中可能因超速、違規駕駛等行為導致未成年人受傷,這些都需承擔侵權責任;對于平臺來說,若未將“接送人員”納入經營范圍卻默許騎手接單,可能因超范圍經營被行政處罰,在事故發生時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若平臺未明確禁止此類服務,騎手行為可能被認定為職務行為,平臺亦需承擔連帶責任。
“廣大家長應優先選擇正規校車或具備資質的托管機構;如確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應簽訂書面協議并核實受托人資質。”寧波市消保委呼吁,相關平臺應當完善用戶協議,明確禁止接送人員;其次應通過技術手段攔截違規訂單,加強騎手合規培訓。建議家長優先通過正規渠道解決孩子接送問題,不可貪圖短期便利而埋下長期隱患,在未成年人保護領域,安全與責任永遠優先于效率。